声明 Sub 过程的名称、参数以及构成其主体的代码。
[Public [Default] | Private] Sub name [(arglist)] [statements] [Exit Sub] [statements] End Sub
arglist 参数包含下列语法和部分:
[ByVal | ByRef] varname[( )]
如没有显式地指定使用 Public 或 Private,则 Sub 过程默认为公用,即它们对于脚本中的所有其他过程都是可见的。Sub 过程中局部变量的值在调用过程中不被保留。
不能在任何其他过程(例如,Function 或 Property Get)中定义 Sub 过程。
使用 Exit Sub 语句可以立即从 Sub 过程中退出。程序继续执行调用 Sub 过程的语句之后的语句。可以在 Sub 过程中任意位置出现任意个 Exit Sub 语句。
与 Function 过程相似之处是:Sub 过程是一个可以获取参数,执行一系列语句以及可改变其参数的值的独立过程。而与 Function 过程不同之处是:Function 过程可以返回值,而 Sub 过程不能用于表达式中。
可以使用过程名并跟随相应的参数列表来调用 Sub 过程。关于如何调用 Sub 过程的详细说明信息,请参阅 Call 语句。
警告 Sub 过程可以是递归的,即该过程可以调用自己来完成某个给定的任务。但是递归可能会导致堆栈溢出。
在 Sub 过程中使用的变量分为两类:一类是在过程内显式声明的,另一类则不是。在过程内显式声明的变量(使用 Dim 或等效方法)总是局部变量。对于那些没有在过程中显式声明的变量也是局部的,除非在该过程外更高级别的位置显式地声明它们。
警告 过程可以使用没有在过程内显式声明的变量,但只要有任何 script 级定义的名称与之同名,就会产生名称冲突。如果过程中引用的未声明的变量与其他的过程、常数或变量的名称相同,则会认为过程引用的是脚本级的名称。要避免这类冲突,请使用 Option Explicit 语句可强制显式声明变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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